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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方集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提示性公告

2023-04-25 07:29:57 来源: 易天富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22年12月9日发布了《南方集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决议公告》”)。根据相关安排,自2023年4月25日起,南方集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该日起,《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南方集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失效。

根据《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在该基金份额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方可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南方集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为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后,其原基金份额持有期计入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锁定期自原基金合同生效日(对原认购份额而言)或原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原申购份额而言)起算,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视作与原份额相同,具体持有时间以登记结算机构系统记录为准。

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他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400-889-8899)。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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